【科普】关于危废仓库建设参考标准
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
危废仓库建设情况
是环保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危废仓库建设有什么要求?
危废仓库标志标牌有什么标准?
一起来看看吧
危废仓库建设要求>>>
▲危废仓库要独立、密闭,上锁防盗,仓库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危废仓库管理责任制要上墙。
▲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门口要设置围堰。
▲存放危废为液体的仓库内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例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存放危废为具有挥发性气体的仓库内必须有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仓库门上要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包装桶、袋上有标签。
▲危废和一般固废不能混存,不同危废分开存放并设置隔断隔离。
▲仓库现场要有危废产生台账和转移联单,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10-100万罚款;
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处10-100万元罚款;
将危废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不按规定填写危废转移联单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废的,处10-100万元罚款;
将危废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的,处10-100万元罚款;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废的,处10-100万元罚款;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废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未制定危废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处10-100万元罚款。
危废仓库标志标牌>>>
A-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A-2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危险废物标签
粘贴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
B-2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五
(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B-3一些危险废物的危险分类
B-4危险废物种类 图片
C-1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式样一
(适用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危废仓库内张贴>>>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各个企业根据本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张贴)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并带领其稳步向前发展。
▲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组长的带领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与保护工作。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志。
▲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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