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从国家到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治理已全面进入 “全域化、精细化、资源化、协同化” 的深度转型期。工作重心已从单纯的基础环境整治,转向以 系统性综合治理 和 循环经济发展 为核心的立体化治理新阶段。
以下内容摘录自国家和31个省市自治区《2026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生活垃圾和固废方面的内容。
国家:
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 强化新污染物治理, 实施固废物综合治理行动。
北京市:
加强城市家具规范化治理,推进20个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深入抓好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两个关键小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体系,在3000个小区设置智能回收机,为800个老旧小区引入物业服务。强化水污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上海市:
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强化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全域无废城市。
天津市:
深化固废综合治理,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力度,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建设。
重庆市:
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深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推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强化垃圾分类长效管理。
黑龙江省:
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快建设“无废城市”。
吉林省:
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去存量遏增量。
辽宁省:
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畜禽粪污、生活垃圾、污水综合治理,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让乡村面貌增颜提质,让农民生活舒适舒心。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支持沈阳、大连、盘锦建设“无废城市”。
河北省: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抓好农村厕所改造,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江苏省:
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等行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推动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垃圾、噪声、油烟、黑臭水体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安徽省:
全省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健全城乡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完善“投收运处”全链条管理,加强资源化利用。强化各类资源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山东省:
开展新一轮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村庄保洁。
江西省:
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和新污染物综合治理。
福建省:
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强化入海排污口和海洋垃圾治理,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提升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以及低值垃圾等资源化利用率。加速培育绿色风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浙江省:
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实现设区城市美丽城市建设全覆盖,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广东省: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完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推进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新污染物治理。
四川省:
有序推动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湖南省:
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巩固“锰三角”、溶洞垃圾污染治理等成果。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
湖北省:
聚焦“更宜居”科学务实建设美丽乡村,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陕西省:
完善乡村建设推进机制,有序开展户厕改造、污水垃圾治理等工作。
河南省: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多措并举治理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
广西自治区:
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公园绿化品质。加强固体废物、新污染物以及溶洞垃圾综合治理。
海南省:
巩固提升“禁塑”成效,重点行业场所替代品占有率达84%,农贸市场“禁塑”达标率达90%,推动“禁塑”向“治塑”拓展升级。加快无废城市、零碳园区、零碳社区、零碳建筑建设。
新疆自治区:
推进新污染物源头治理,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宁夏自治区:
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统筹强化“六废联治”,大力推动减量化产出、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有效打击非法倾倒行为。
青海省: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改造,加快三江源等区域一体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全力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启动新一轮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
甘肃省:
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
西藏自治区:
扎实开展公厕整治行动,提升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水平。推动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
云南省:
加快推进偏远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年度目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2%,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6%,新增城市口袋公园100个以上;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8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5%。
贵州省:
深入开展“两清两改两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2%,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村民小组覆盖率不低于98%。大力倡导垃圾分类。
内蒙古自治区:
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山西省:
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突出问题。实施非法倾倒处置固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建筑垃圾无序堆放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遏制固废增长势头。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水平,规范收集转运和贮存,加快大宗固废规模化消纳,推动源头管控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2026年我国固废治理工作呈现出 “目标多元化、措施精准化、路径循环化” 的鲜明特点。各地正以“综合治理行动”为总抓手,融合技术创新、制度完善和全民参与,全力构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体系,为实现“双碳”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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