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6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可能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地点进行全面排查,危废产生量同比增长近1/3。
2017-2019年,全国工业危废产生量分别为6581、7370、812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6.1%、13.5%、8.8%,近三年增幅有所放缓。由于前述产废数据为企业自行申报,实际危废产生量通常更高。根据英文学术期刊《IOP Conference Series:Earth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模型预测,我国2021年和2022年危废产量为12,954万吨和15,789万吨,相较2019年水平仍存在55%和94%的涨幅,处于持续上升阶段。
据根据我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06年,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数量仅有881份,此后数年不断增长,近三年增长快,截止2019年底达到4195份,同比增长30%,相比2006年增长了376%。
随着经营许可证数量的增长,全国危险废物持证单位核准能力和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快速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合计12,896万吨/年(含收集能力1,826万吨/年),危险废物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达到3,558万吨(含单独收集81万吨),相比2006年分别大幅增长17倍和11倍。但由于大部分企业处理规模较小,未形成有效处理产能,因此市场整体产能利用率不高。
2019年,我国危险废弃物核准经营规模实际利用率为仅为28%,表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与需求不匹配,不同危险废物种类利用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
此外,从危废设施的空间分布来看,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区域主要在东部沿海和西北内陆,而危废处置能力强的地区位于华东华南。山东、青海、湖南、云南、新疆等地区危险废物产生量远大于其处置能力,江苏、陕西、浙江、江西、广东等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大于其产生量。由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复杂,运输成本较高,使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供需失衡情况长期存在。